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9216.“使他可以在里头睡觉”表停靠在它们上面。这从“睡觉”的含义清楚可知。“睡觉”是指休息,在此是指停靠在“衣服”所表示的外在感官层上(参看9212节);因为经上说“他可以在衣服里头睡觉”。有必要说明当如何理解这一解释,即:内层事物停靠在感官层上。感官层是人生命的最末和最低层,如前所示。这最低层包含一切内层事物,是它们所共有的,因为它们终止于它,并相应地停靠在它上面。例如,这就像皮肤,皮肤是身体最外在的覆盖物。身体和身体里的一切事物都终止于皮肤,因为皮肤包含它们,它们相应地停靠在皮肤上。这同样像体内的腹膜;由于它包含腹部器官,所以这些器官停靠在它上面,还与它有全方位的联系。它又像胸膜与胸部器官的关系。
构成人的真正生命的一切事物都存在这种情感。如与人的理解力有关的事物,以及与他的意愿有关的事物。这些也按照从内层事物到外层事物的次序而彼此跟随。外层事物是记忆知识及其快乐,而最外层的事物是感官事物,这些事物通过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与世界相联。内层事物就停靠在它们上面,因为内层事物终止于它们。这些就是“遮盖物”,或“他可以在里头睡觉的衣服”在灵义上所表示的事物。感官事物由“衣服”或“遮盖物”来表示的原因在于对应关系;因为如前所述(9212节),灵人和天使照着他们的信之真理而身穿衣服;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穿着放光的衣服,如在主坟墓旁的天使(路加福音24:4; 马太福音28:3);有的穿着白色细麻衣,如启示录(19:14)提到的天使;有的穿着各种颜色的衣服。
此外,要知道,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都按照连续阶段从它们的最初或至内层行进到它们的最末和最低层,并停靠在它们上面。每一个在先或内层事物都依次与最低层的终止之物有自己的联系。因此,如果最低层的事物被驱散,那么内层事物也会被驱散。这也解释了为何天堂有三层;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流入中间或第二层天堂;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流入第一或最低层天堂,该层天堂又流入人类并与人同住。所以,人类构成秩序的最低层;天堂便终止于人类,并停靠在它上面。正因如此,主出于其神性的爱和关怀,始终规定人类当中应有一个教会,神所揭示的真理存在于这教会中,在我们地球,这真理就是圣言。人类与天堂通过圣言有一个持续的联结。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一个为天堂而存在的内义在里面,这内义具有这样的性质:它用一根纽带将天使的心智与人类的心智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致他们行如一体。这一切又一次清楚表明内层事物停靠在最低层的事物上是怎么回事。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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